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春兰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督管理的机构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每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存在。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程序、内容、格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9)。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号),赞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30.00万股,这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43.3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005.6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37.6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18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3月1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152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50,151,100.6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012,078.0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为规范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广泛征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3月与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015.1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赞同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企业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艾隆科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资本预算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式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金额合计为2,500万元人民币,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子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是为了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注:自2022年10月27日起,重庆医药集团朗奕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关联方;“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同类业务的发生额;以上列示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前期合同往来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公司本次新增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并结合市场行情报价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依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订具体交易合同或协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符合公司当前及未来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上述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的发生预计不会对公司现在存在持续生产能力、持续经营能力、持续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将持续存在。公司承诺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独立性以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意见,上述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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